學員出席辦法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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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1. 第一條台灣人工智慧學校學員出席依本辦法辦理之。
  2. 第二條學員應在每日上課、下課時以學員證進行簽到及簽退。
  3. 第三條本校採用學員證的記錄出席狀況,技術領域培訓班學員缺席達十分之一上課時數者,不予發給結業證書;經理人週末研修班學員缺席達三分之一上課時數者,不予發給結業證書。
  4. 第四條若學員有請假需求,請點此填妥表單並上傳證明文件。